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当前位置: 首页 > 联系我们

公司重组后原有的债务账务处理

商业类型:求购商
所属领域: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性质:个人企业
公司规模:1-49人
公司地区:辽宁
联系电话:17612131526-第102
法人代表:
公司网站:xuyangys.com/zcbbd846b/Index.html
移动电话:17612131526-第102
邮编:184482
传真:
Email:
公司地址:中国大陆(上海闵行区)
描述:

一、企业重组后的债务怎么处理

让重组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重组后企业债务的承担,可以允许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一般破产重整的债务,让企业承担,不会让股东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企业重组后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企业进行重组的,不影响企业对债务的承担,债务具体怎样处理,依据重组方案规定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四条 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第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三、破产重整后原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破产重整后原公司债务,要按照破产重组方案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根据破产清算的情况来对债务进行清偿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法院对破产方案的审查情况来进行认定。

一、破产重整后原公司债务怎么处理?破产重整后原公司债务,要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一般是在破产清算后进行偿还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二、不同主体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条件(一)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2、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三)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所以对破产方案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未对债务的处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处理,必然导致后期的债务纠纷和矛盾事项。

四、企业破产重组原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如果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后就要进行清算。而债权人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破产债权的,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要怎样处理?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重组原债务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破产重组后的债务由谁来还,根据情况而定:

1、破产程序已经履行的,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中支付;

2、不用于偿还债务而是重组的,可以依法追偿;

3、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将由股东承担:
(1)股东出资不真实;
(2)股东抽逃资金。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五、企业资产重组债务应该怎样处置

从具体情况来看,仅取得公司资产的,不需要取得被收购公司的债务,仍由原公司承担债务。收购全部股份的,应当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原债务。清算期间,法人仍适用民法,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清算结束,注销法人登记后,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在清算结束时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六、公司重组原来的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破产重组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处理债务:

1、债务转移。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就是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如果双方的债务不对等,还没有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要清偿;

3、减免债务。减免债务这种债务重组方式通常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常用的方法。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

一、如果只是收购公司的资产,不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债务,仍然由原公司承担该债务。其

二、如果是收购全部股权,应当承担被收购公司原有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企业被重组后的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被兼并

《LIUYI SERVICE 债务重组不成功不收费》

Copyright2025FYAI数据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