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盘点公司哪家好
2、平安可以二次贷款吗?
2021年一整年,国内理财圈不太平,信托产品爆雷频率大增。转眼间,2022年即将到来,春节的脚步也近了,但对于踩雷的普通投资者们而言,这个年可能并不好过。
11月下旬以来,个人投资者王希(化名)与平安银行之间,发生了一场“望不到尽头”的维权之争。王希表示,她于2020年2月17日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广渠路支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推荐下,购买了本金300万元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理财产品。自2020年12月12日收到季度分红51566.67元后,该款理财产品便出现了逾期情况,截至发稿,300万元的本金以及累计分红17.34万元仍未得到兑付。
25亿元信托爆雷,永续债权或劣后?
据王希提供的资料以及口头介绍,早在2015年12月,她就在平安银行开户,到2016年2月22日,其资产已达到平安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的标准,后来也与平安银行的私行客户经理杜女士混成了“老熟人”。
王希告诉银柿财经记者,出于信任,近年来自己已陆续把夫妻二人及双方老人的积蓄都转移到了平安银行。2020年2月10日,杜女士通过微信主动找到王希,向她推荐了陕国投·九通基业。据杜女士介绍,因为监管限制,永续债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但发行方为了避免增加融资成本,基本上都会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终止,此前代销过的产品也大多如此,杜女士强调:“就算真的延期了,第二阶段也能收到更高的收益。”
(杜女士向王希销售产品的微信对话。受访者提供)
彼时,杜女士还告诉王希,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基业”)是华夏福气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华夏福气跟平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平安集团还是华夏福气的第二大股东;平安银行与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
在杜女士连续两天的“信息轰炸”下,王希于2020年2月17日购买了本金为300万元的该信托产品。据王希提供给记者的《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电子复印件,陕国投·九通基业信托计划的预计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九通基业发放永续债权投资资金。九通基业将获得的投资资金用于九通基业产业新城原材料采购、运营维护,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补充房地产流动资金。
企查查显示,九通基业的确是华夏福气(600340.SH)的全资孙公司。记者翻阅公开资料得知,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经营范围包括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华夏福气曾于2019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称,九通基业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就九通投资与陕西国际信托就本次交易签署的所有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以及其因违反前述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九通投资依据约定应付的费用和陕西国际信托实现前述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华夏福气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记者翻阅《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现,“永续债劣后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的,通常表明发行方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可以将该永续债确认为权益工具;“合同规定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应当审慎考虑此清偿顺序是否会导致持有方对发行方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合同义务的逾期,并据此确定其会计分类”。
值得注意的是,陕国投·九通基业的信托合同中并未明确该产品是否劣后,该信托合同中“特别风险提示”一项标明:本信托向九通基业进行永续债权投资,就永续债权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目前尚无相应的司法理论和实践定论。在九通基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清算、破产重组或终止经营时,可能因为永续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而不能获得或不能全部获得企业清算财产的分配,进而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
对于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权产品是否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记者询问了多位律师,律师们纷纷表示不好判定,暂时无法确认。
宣称平安背书,代销银行是否尽责?
王希表示,因为平时工作较忙,且出于对平安银行的信任,起初并没有注意到陕国投·九通基业的分红逾期情况。直到2021年11月15日,她收到了平安银行发来的“关于召开陕国投·九通基业永续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期第二次受益人大会通知”的短信,在询问客户经理杜女士后,她才得知,产品兑付出现了困难,最近几个季度的利息也没有到账,自己这是“踩雷”了。
收到短信刹那,王希感觉”天塌了“,一款平安银行销售的、底层资产是中国平安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托产品竟然出现爆雷,更让她不敢相信。为了尽快追回本金,王希踏上了坎坷的维权之路。
尽管信托合同中黑字加粗提示道:代销银行不对本信托产品承担任何合规风险、兑付风险和风险管理责任,不承担信托项下争议的处理和解决责任。受托人和代销银行对信托计划均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刚性兑付承诺,委托人投资本信托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但王希认为,自己之所以购买该产品,是出于对平安银行及客户经理杜女士的信任,杜女士多次告诉自己风险条款只是应监管要求才列出。很明显,平安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暗示产品保本保收益等严重的诱导和欺诈嫌疑。
据王希回忆,客户经理杜女士在一开始介绍陕国投·九通基业这一产品时就告诉她,九通基业是华夏福气的全资子公司。据王希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杜女士称,平安集团与华夏福气签订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平安现在是华夏福气的第二大股东,最近也发了不少华夏福气的产品。平安作为华夏福气的融资方,有险资,有全金融综合牌照,可以给华夏福气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流。
此外,杜女士还曾多次提及华夏福气与中国平安的战略合作关系,暗示平安会给产品背书。
王希记得,在买这款产品前,曾反复询问期限问题。在推荐产品过程中,杜女士强调,永续债因为监管限制,不能在产品合同里写固定期限,然而根据过往经验,此前所发的永续债全部在第一阶段即一年时间内结束。在产品收益方面,一年期6.8%的收益是同类产品里最高的,融资方华夏福气也是一年来和平安关系最紧密的。虽说延期概率很小很小,但是万一延期一年,第二年还可以享受8.8%的高收益,也不错。
此外,杜女士还称,信托类的产品因为应监管要求,肯定要在合同里写着有一定投资风险的。她表示,平安银行跟平安信托合并后信托体量大概有几千亿,这种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没有一支出现过问题,不止是本金,甚至利息都不会损失一点。
记者了解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投资者能否因为产品销售违规向银行方追责?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沈律师表示,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代销方,在正式合同中有责任规避条款,理财亏损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如果王希拥有银行方在销售过程中违规的实质性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追责。
至于能否通过诉讼让银行偿还王希的本金及分红,沈律师表示,“有一定风险。”因为以代销银行方欺诈认定合同无效是比较难构成的,且王希签署的信托产品合同的相对方是信托公司,如果信托公司无力偿还金额的话,风险需要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陈诗杰律师称,追回本金很难,因为合同白纸黑字提示了相关风险,当事人签字了就代表了认同,且投资有风险是共识,包括一般的理财产品也不可能保本保收。
随意修改风评,平安银行难让客户“平安”
在整理自己保留的相关证据时,王希还回想起来,平安银行有诱导投资者刷高风评等级,以购买高风险等级产品的嫌疑。
在理财产品销售中,风险测评是合格投资者认定的重要环节。
在发现陕国投·九通基业爆雷后,王希查询了此前在平安银行做过的风评测试。王希表示,风评是每年到期重新评估一次,但是如果推销产品超过了风评等级,客户经理会让她重新做一遍风评,把等级调高以满足购买的需求。
2021年一整年,国内理财圈不太平,信托产品爆雷频率大